新华社烟台9月30日电(记者刘健、记者刘慧慧)根据省里的统一规划,烟台在国庆节前已拨款1369.2万元,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、贫困救助和孤儿(包括今年的国庆节、明年的元旦和春节)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。
记者了解到,考虑到各种困难群体的情况,补贴标准分为三个等级,即300元、200元和150元。其中,最低生活保障目标按每户300元、每户200元的标准分配。特困供养人员按城市人均200元、农村人均150元标准发放;独生子女按每人150元的标准分配。
目前,资金已拨付到各县市,各县市正在组织对城乡贫困人口的户数(人)进行深入调查核实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确保按照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及时发放,让城乡贫困人口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,过上幸福、安宁、稳定的节日。